欧阳修说文论书
2024/07/29 14:36 来源:光明日报 阅读:8475
作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与宋代“尚意”书风的引领者,欧阳修在北宋文坛与书坛上都具备开创性意义。欧阳修的文论与书论多散见其文章与书信中,学界多作两事而观之,鲜有讨论二者的内在关联。实际上,尽管文学与书法并未在欧阳修的同一文本被同时提及,但欧阳修的文论与书论在艺术风格、审美取向与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会通特征,集中体现了欧阳修乃至北宋士大夫阶层的人文精神。
复古鼎新的融会贯通
北宋前期,浮华卑弱的“西昆体”与对其矫枉过正、走向怪诞奇险的“太学体”盛行文坛,一时诗文或华丽空洞,或偏激佶屈。对此,欧阳修有惩于唐末五代之乱,主张文章要反映现实,为政治变革、匡时救弊鼓与呼,遂高举复古大旗,主张在文学思想上以复古取代趋时、在文学形式上以散文取代骈俪、在文学风格上以通达自然取代淫巧奇峭,引领了北宋的诗文革新运动。他由唐上溯两汉三代,以《诗经》《春秋》《史记》为典范,强调文章的现实意义,赋予文章以明道经世的价值,同时提倡为文简明通达,反对“务高言而鲜事实”(欧阳修《与张秀才棐第二书》)。欧阳修复古的文学理论正是北宋政治改革现实需求与空疏文风间的尖锐冲突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体现,因此,他的复古并非唯古是从,而是拣择其有益于当世的内容加以重构,复古与革新互为主客、融会贯通。在创作实践中,欧阳修也充分践行了其兼具复古与革新的文学理论,如其名篇《伶官传序》,骈散错落、张弛有度、通达晓畅,沈德潜认为此文“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沈德潜《唐宋八大家文读本》)。
在复古与鼎新融会贯通的视域下,欧阳修书论与文论的展开逻辑具备高度的一致性。经历了唐末五代的战乱,北宋前期的书法界呈现一派凋零萎靡,书竞趋异、人竞趋时。对此,欧阳修主张通过取法唐人而上溯魏晋,以求古人书法之“意”,是北宋“尚意”书风的发端。对欧阳修而言,唐代书法更多地承担着远接魏晋的媒介作用,如其通过唐代书法家李邕追求魏晋高致:“因见邕书,追求锺、王以来字法,皆可以通。”(欧阳修《试笔》)由唐而上接魏晋,无疑反映了欧阳修书论背后蕴含的复古理念。在主张上蹈魏晋的同时,欧阳修还认为书法应自成一家:“学书当自成一家之体,其模仿他人,谓之奴书。”(欧阳修《笔说》)可以发现,欧阳修主张的复古是书意之复古,而非笔法之复古。因此,为重建有宋一代书法,欧阳修以魏晋书意为骨,以唐人笔法填充为肉身,复以北宋士大夫之审美重构为情态。以复古之精神激励当世独有之书风,可谓复古与革新的互鉴。
在文论与书论领域,欧阳修的复古倾向具备明确的现实关怀,其鼎新精神也并非彻底地颠覆,而是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开出新的审美趋向与精神内涵,由此可见,复古而不泥古、鼎新而不革故,复古与鼎新的融会贯通,正是欧阳修文论与书论会通的重要体现。
情味隽永的人文精神
欧阳修尤其重视文章与书法作品形式之外的意涵超越。在他看来,文章与书法是表象、呈现与载体,其创造者乃是三才灵秀之人。那么,这些作品更值得关注之处,或者说更适合作为其评判标准的是超越其表征的精神,这种精神蕴含在文章与书法作品中,进而内化成为文为书者的精神与品格。对人、对情、对日常生活的关切是欧阳修文论与书论中人文精神的鲜明呈现,也是其在中国数千年文坛与书坛始终占据一席之地的内在动因。
欧阳修文论中的人文精神体现在其对人的两重关切上,一是对作为文学创作主体的人的关切,二是对作为文学创作对象的人的关切。欧阳修在文论中对创作主体高度关注,他认为古今文章精魂在于创作主体的“意”:“意得则心定,心定则道纯,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欧阳修《答祖择之书》)在现实社会中,“意”是具有极强主观性的产物,不得志之人,其思虑与情感往往更加复杂深刻,也就更能锤炼其意而得之,发于文辞则更易有动人之语,故“穷者之言易工”(欧阳修《薛简肃公文集序》)。对于作为文学创作对象的人,欧阳修则通过文与道的讨论施加关切。他延续了唐代古文家的理念,将文与道统一起来,但并未把文章视为说教式论道的工具,而是认为道呈现在人的生活中,与生活发生关联始具备价值,故文章应切于人事,其文道观在一定程度上可解读为“文以人载道”。
相较于文论,欧阳修书论中的人文精神更多聚焦于创作主体,集中体现为对创作主题思想意趣与精神情怀的重视,强调创作主体对作品的根本性影响和决定性意义。欧阳修重视书法作品背后的情感流露,追寻作品中体现的创作者的用意,并有意识地抽离对技术的过度关注:“学书不必惫精疲神于笔砚,多阅古人遗迹,求其用意,所得宜多。……时有难识处,惟当以意求之尔。”(欧阳修《集古录跋尾》)欧阳修十分欣赏魏晋法帖,认为它们的可贵之处正在于日常的随性书写而非刻意作成,不用意始得妙意,不求工始得浑成,是情感、情趣的自然流露。欧阳修的理念被苏轼、黄庭坚等人光而大之,最终形成了北宋的“尚意”书风,欧阳修本人的文论与书论也通过“意”这一概念达到了会通。
自然有法的审美倾向
北宋素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观念,欧阳修更是中国传统士大夫形象的典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塑造了士大夫阶层追求自然高致却不失絜矩的审美传统。在书论与文论中,欧阳修都明确体现出自然有法的审美倾向。
欧阳修提倡流畅自然的文风,主张为文“简而有法”,反对晦涩险峭与浮华淫巧。他十分欣赏韩愈的文章,却唯取法其流畅自然、工于用韵,对韩文中晦涩奇崛处则略而不论。在文学创作中,欧阳修更是以温柔敦厚诠释风骨,以自然流畅演绎风神。他行文简易晓畅,又将骈文四六技法融入古文写作,使文章在顿挫有致、法度和谐的同时,还呈现出一派亲切平和气象。如《秋声赋》“草木无情,有时飘零”的感慨,真如情之所致,脱口而出;《新唐书》《新五代史》诸篇,则言简意深、章法自然,更是其文论“简而有法”理念的深刻践行。
欧阳修自然有法的审美倾向在其书论中亦有鲜明体现。欧阳修书法重“意”,却不是忽视法度的狂狷。欧阳修学书师法虞欧,复由唐代书家李邕上溯魏晋二王飘逸笔意,苏轼评价其书“神采秀发,膏润无穷”(苏轼《跋欧阳文忠公书》)。在其书法理论中,欧阳修并不主张完全抛弃笔墨技法,同时反对图怪求异的书风:“然至于书,则不可无法。……书虽末事,而当从常法,不可以为怪。”(欧阳修《与石推官第二书》)其跋颜真卿书云:“笔画巨细皆有法,愈看愈佳,然后知非鲁公不能书也。”(欧阳修《集古录跋尾》)论蔡襄书云:“君谟笔有师法,真草惟意所为,动造精绝。世人多藏以为宝,而予得之尤多。若《荔枝谱》《永城县学记》,笔画尤精而有法者。”(欧阳修《跋永城县学记》)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欧阳修在晚年更强调书法悦情养性的功效,提出了“学书为乐”“学书消日”等理念,但这无疑建立在其数十年书法实践、技巧纯熟的基础上,是一种“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大工似拙境界。
圆融与贯通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历代知识阶层普遍向往的境界,文学与书法的会通正是此种境界的具象呈现。宗白华曾指出:“中国的诗词、绘画、书法里,表现着同样的意境结构。”(《美学散步》)欧阳修的文论与书论,是其呈现复古鼎新的思想内核、情味隽永的人文精神与自然有法的审美倾向的融会贯通。他在文学与书法领域的理论与创作实践,集中体现了北宋知识阶层的精神追求与审美境界,此后更有苏轼、黄庭坚诸人踵事而增华,沿着欧阳修所开创的文风与书风行远愈深,成就了有宋一代士大夫在文化领域的群体意识。(祝浩涵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