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西区:探索“法律援助+”模式 暖民心惠民生
2024/08/15 14:50 来源:人民网 阅读:1万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攀枝花西区不断加强边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建设,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促进西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法律援助+普法宣传”
促援助知晓面广泛覆盖
“我们坚持用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的形式讲清楚法律援助的作用和途径,积极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西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西区将法律援助工作与法治宣传紧密衔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惠民生”“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去年以来,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等人群代书法律文件30余份,开展各类法治宣讲宣传6次,发放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等各类资料500余份,受到辖区群众好评。
“法律援助+部门联合”
促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
2023年5月4日,詹某某在原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岔路口过人行横道时,被李某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受伤,在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鉴定为十级伤残。詹某某的户籍地是仁和区布德镇,她离婚后带着两个女儿在攀钢家属区租房住,车祸发生后没有收入来源经济十分拮据,和保险公司及李某某又协商不好赔偿事宜只得诉至法院。2024年3月19日,詹某某向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该中心经过审查于当天受理了其援助申请,并指派四川昌雄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卫英办理该案,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詹某某,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收集相应的证据,草拟起诉状、代理词,参与法院庭审。2024年5月9日,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各项费用151906.99元。
詹某某案例只是西区法律援助实践的缩影。在窗口加强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西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多元调解中心平台,加强与信访、公证、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等单位、机构的联系沟通,对在办理信访、公证、劳动仲裁和矛盾调解的过程中,相关部门经了解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情形的,及时告知法律援助中心介入,由法律援助中心审查认定后,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精准对接当事人的诉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便民利民”
促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政策惠及民生,西区积极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针对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实行“个人信用承诺与信息共享核查”相结合工作模式,由法律援助申请人如实申报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做出诚信承诺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对其财产情况进行信息共享核实,解决申请人的“证明”难题。
延伸基层服务窗口,在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安排人员定期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距离服务企业职工诉求,实现法律援助快速办理。
积极推行市域通办,对申请人不符合本地申请条件的,直接通过市域通办平台转交其他有管辖权的区县进行办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跑路次数。
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实现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自实施刑事案件审判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刑事援助案件每年增加近200件。
“法律援助+案件评估”
促援助案件质量持续提升
如何坚持对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呢?
据介绍,一是坚持跟踪办案进程,适时向援助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询问受援人援助律师履职情况,加强对援助律师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体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承办律所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加强分析研究,确保办案质效。
二是开展案件自查,严格落实司法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办法》的要求,不定期对法律援助案卷进行自查,通过查看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取证据是否符合要求,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督促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提高。
三是强化质量考核,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提升培训会,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全国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考核细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学习,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考核,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2023年以来,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6件,其中为受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49件,收到受援人赠送锦旗2面,感谢信1封。(温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