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秩风华 岁月如歌纪——70 年格尔木市人大工作综述:坚守使命,砥砺前行
2024/09/20 09:36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4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格尔木市人大已走过了波澜壮阔的七十年。这七十年,是一部承载着人民期望、践行民主法治的壮丽篇章;这七十年,是一段不断探索创新、追求卓越的奋进历程。 回首过去的七十年,市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历经70年,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一是始终按照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始终把“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先后依法审议格尔木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格尔木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格尔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三是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原则,积极探索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民主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在省内首创推行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测评等办法,坚持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发言、颁发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人事任免等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使其既贯彻党委意图,又体现人民意愿。
二、强化监督实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一两院”依法履职。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的监督,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聚焦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瞄准“要事”、把握“大事”,持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工作,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督促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进行了专题询问。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对财政预算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督。加强跟踪监督,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加强代表培训。通过举办初任培训、专题培训、履职交流等活动,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是丰富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关注重点建议督办、主动述职评议等活动,完善“三联系”制度,畅通代表、选民直接联系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视野、增强履职信心,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为代表知情知政,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坚强的支持。三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交办、督办、回访等环节,明确办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使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扎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走深走实。四是打造代表活动阵地。坚持把“阵地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作为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重要路径,加强“三室一站一平台”建设,加强联系指导,形成了“代表联络室3N”“望柳·清韵”“两联五做”等工作模式,实现了“规定动作全覆盖,自选动作有创新”,全市人大工作呈现出“百花齐放、春色满园”的可喜局面。六是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提出议案建议等情况进行记录,作为评价代表履职的重要依据。开展代表述职活动,让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
四、创新工作机制,用好立法“直通车”搭建民意“连心桥”
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被确立为首个全国、省、州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在全市设立基层立法联络站15个,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设立村、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及各企事业单位立法信息采集点245个,先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次审议稿)等4部国家级、5部省级、2部州级法律法规进行意见征询、立法调研10余次,征集反馈意见建议200余条,采纳22条,切实做到了把群众的“实话实说”反映上去,让立法精神传递下来,让人民民主彰显出来。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充实工作力量,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七十年风雨兼程,七十年砥砺奋进。市人大的工作成就,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让我们携手共进,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继续谱写市人大工作的辉煌篇章!(格尔木市人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