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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这也是间谍行为!

2024/11/28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阅读:7888

  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消息,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进一步完善了间谍行为定义,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行为明确为间谍行为。近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了一起境内人员投靠间谍组织的行政案件。

  淘金梦碎 邪念萌生

  张某听说某国淘金门槛低,来钱快,便只身前往。抵达后,张某发现当地政府大力整顿矿山开采,淘金行业受限,且淘金是重体力劳动,收益微薄。更糟糕的是,当地生活环境恶劣,枪战、抢劫频发,传染病肆虐,张某淘金梦碎,生活苦闷,还染上了赌博恶习,债台高筑,入不敷出。

  某日,张某看电视剧打发时间,剧中人物受某国间谍情报机关指使窃取涉密信息,获得现金奖励。张某“灵光一闪”,顿觉找到了生财之道,打算效法炮制,意图捏造自己持有涉密文件,骗取奖励。

  恶意投靠 铸成大错

  张某企图通过某国驻当地使馆工作人员联系到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但张某仅会讲中文,为减少沟通障碍,他事先将准备的虚假情报和“有需要请联系我”字样翻译成英文写在白纸上。准备妥当后,张某打车前往该使馆,向馆内工作人员投递材料。在馆内工作人员指引下,张某表示了“投诚”愿望,留下了“情报”及联系方式后获得了折合人民币5600元的物质奖励。

  束手就擒 万分懊恼

  张某的淘金营生难以为继,无奈之下只能辗转回国。然而国家安全机关早已掌握张某主动投靠某国间谍情报机关的行为,在其踏入国门之际,依法对其开展审查。

  到案后,张某对其虚构持有涉密文件意图投靠某国间谍情报机关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错误言行深刻反省、诚恳道歉,并主动写下检讨书。鉴于张某真诚悔过、积极改正,国家安全机关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免予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属于间谍行为。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刘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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