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代县级公安机关群众满意度的调查研究
2024/12/04 16:16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1万
一直以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好坏的“黄金标准”,也是各级公安机关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可以说,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已经成为衡量公安机关工作成绩的根本性标准。作为新时代的县级公安机关,每天一线直面群众,如何以更加科学的方式依法行政,做好社会治理与服务的结合,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是目前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因素
笔者认为,影响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民警对群众情不“深”,意不“浓”。个别民警群众观念不强,对新时代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支配基层民警的思想和行为。有些问题表面上看是群众工作方法问题,其实许多都是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
(二)群众基础薄弱,群众阵地逐渐丢失。个别民警工作不求实效,缺乏耐心,干脆一推了之;在调处纠纷时,心情烦躁,埋怨双方,要么横眉立目,乱发脾气,要么把群众晾在一边,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不愿也不会做过细的群众工作,反而把矛盾的焦点引向自己,当事人双方都对民警不满意;有些可以上门为群众办的事情,非要群众到办公室来办;可以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的事情,非要争出个高低;甚至个别民警在做群众工作时不能实事求是,引起群众的反感,从而渐渐失去了公安工作赖以生存的群众基础和战斗阵地。
(三)浮躁的工作作风引发群众对警察敬而远之。人民警察的形象应该是威严端庄、和蔼可亲的,可个别民警语言俗气、态度傲气、身子娇气,让群众不满意;有的民警不注重仪表,对待群众“冷硬横”,态度不好,缺乏良好的亲民形象;还有极少数民警工作中怕事躲事,或不作为,或乱作为,损害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使得群众对警察敬而远之。
(四)民警个人修养不足引发群众不满情绪。个别民警做群众工作时,说话随便、言语粗俗,不讲法律语言,不讲文明用语,不讲艺术风格,不讲警察特色,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有时被群众搞的哑口无言,甚至受人以柄,造成工作被动;有的民警虽然做了大量群众工作,但由于缺少耐心细致的说服和解释,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强烈的不满情绪。
(五)信任危机反映出了一个时代特点。由于个别民警的基本业务能力还没有达到新时代对公安工作的素质要求,业务上力不从心、法律上一知半解、文化上知识匮乏、侦查破案水平不高、打击犯罪能力不强,难以卓有成效地驾驭、控制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面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感到束手无策,使部分群众对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产生怀疑,从而导致群众对民警的信任危机。处理一些问题不恰当,引起群众的误解,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影响群众满意度因素的原因分析
(一)宗旨教育落后时代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新挑战,民警的工作理念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警务运行模式的转型中,个别民警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工作中缺乏亲民、爱民、为民意识,没有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忽视了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和人权保障职能,执法为民和服务为民的意识尚未在思想深处得到根植。
(二)对群众的作用认识不足。个别民警弱化了群众工作意识,片面地认为高科技可以应对一切治安问题,认为群众的觉悟低、素质差,产生群众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还有一些民警看不到群众中蕴藏的极大的治理热情,在思想上轻视群众、不相信群众,更谈不上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治理工作。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个别民警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管理者自居,讲话带“官腔”,对待群众态度不温和,对群众的疾苦不关心,甚至麻木不仁;有的民警执法随意,先入为主,凭自己的主观想象和自己的好恶执法,存在执法不公、不严方面问题,往往在侵犯了群众利益的同时也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个别民警不能正确处理好治理与服务的关系,片面强调行使职权,进行刚性管理,不知道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为民服务,没有能够做到亲情化执法,人性化服务。
(四)基层民警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影响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质量。高危环境和生活不规律,使民警常常面临着精神上的压力和体力上的透支,易产生挫折感和心理障碍或危机,加之得不到有效的疏导,而形成落差心理,不佳的心态常会迁怒于工作对象,造成“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五)民警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民警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钻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当前公安工作的大背景了解、掌握不够,群众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做好群众工作必需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偏低,不注意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切不准群众思想脉搏,抓不住群众关心的热点,再加上有些民警自身行为不检点,形象欠佳,直接挫伤了群众的治安积极性。
三、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对策与建议
笔者认为,要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在群众心中的分量,公安机关应当适应新形势,树立新思维,创新新举措,争取新业绩,维护好社会稳定,服务好人民群众,做好自己的“本分”。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认识上再提高,打好一场解放思想的“攻坚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思想素质才能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们在工作中应积极加大知识灌输和理论教育力度,强化民警的思想认识,使民警时刻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指导思想,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通过换位思考等措施来对为民思想进行进一步的巩固,使民警能够将为民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作风上再转变,实现一次求真务实的“大转弯”。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强调工作态度、工作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所谓“小事”、“小案”、“小纠纷”关系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这个“大民生”,关系老百姓的事,只有肯去办,再难的事也能办好;不去办,再容易的事也办不好,做好老百姓关心的事情,让老百姓满意和高兴,关键在作风和态度。公安机关务必克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态度不够端正的问题,严防“让人民满意”活动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对群众利益麻木、麻痹的行为。应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岗位担当意识、作风效能意识,把每起案件的办理、每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具体实践,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三)能力素质再提高,搞好一场轰轰烈烈的“大练兵”。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做好的工作的准备才能为工作的良性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即只有使民警的素质得到了提升才能使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此我们在工作中要积极从提升民警素质入手,通过理论学习、集中培训、分析研讨等方式来不断提高民警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根据民警素质的不同和工作实际的需要开展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培训,使民警各有所长又整体推进,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来更好的适应工作和群众的需要。
(四)警民关系再升华,情真意切地开展一场“警民亲”。在日常工作中,要体现出人情、人味,要积极培养警民鱼水之情的关系,使民警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让辖区群众接受警察,与警察说真心话,面对面的进行交流,从而创造“警民和谐一家亲”的局面。
(五)宗旨意识再加强,将群众满意始终作为衡量工作的“金标准”。我们必须认识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集中体现;热情、周到、便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是民生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我们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情贴心亲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办好实事惠民;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排忧解难安民,自觉地把执法工作当作服务,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时时刻刻以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和检验自己和言行,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决抛弃不合时宜、模糊甚至错误的执法观念,真正把群众的评价当作自己的追求对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管理、去执法,把执法为民体现到每一个民警身上,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执法环节中。
综上所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作,是人民警察应尽的责任和操守。只要广大民警认清形势,带着目的和任务,带着责任和感情地工作,与群众的将会越来越近,感情将会越来越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必将越来越高。(杨杰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