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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评奖活动的通知

2025/03/26 13:34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6.9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发展新时代民间文学事业,按照中国文联评奖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国民协定于2025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评奖活动。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评程序

  参评作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推荐,或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故事委员会、各省级故事委员会推荐,或由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民间文学及故事类杂志社、报社、出版社推荐。

  二、参评条件

  1.民间文学作品类

  自2023年6月以来正式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含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等,以及由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为汉语的以上体裁的作品)。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部(本),每位参评人员限报作品一部(本)。

  2.新故事作品类

  自2023年6月以来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故事作品,出版社出版的新故事作品集,或参加新故事创作活动的优秀故事作品。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篇(本),每位参评人员限报作品一篇(本)。

  创作要求:符合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题材要求:反映群众生活,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成果。

  艺术要求:格调健康向上,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创作技巧纯熟,充分展示新故事创作的艺术特点。

  三、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

  经初评、终评,由评委会评出入围作品及 “山花奖”获奖作品。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必须是著作权人本人作品,或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评委会将依据著作权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永久取消其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评选资格。

  2.参加民间文学作品类评奖须提供作品原件三份,参加新故事作品类评奖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三份或作品集三本。

  3.参评人员须填写《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申请表》,此表须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作者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4.参评作品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五、参评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参评作品及参评申请表寄至《民间文学》杂志社。此通知及参评申请表可以在中国民协官网(www.cflas.com.cn)“在线办公”之“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大楼A座622室《民间文学》杂志社

  邮编:100083

  联系人:黄远

  电话:010-59759824

  来件请注明“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作品


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刘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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