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大红泉堡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5/12/29 14:10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4587
【基本案情】
甘肃省嘉峪关是明王朝西边防的重要门户,明王朝历时200多年在嘉峪关两翼及周边修筑了由关堡、墙体、壕堑、烽燧等要素构成的长城防御体系。大红泉堡位于祁连山口,是嘉峪关长城防御体系中的重要关堡之一,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地一户人家在大红泉堡保护范围内建设民宅并长期生活,堡内建有羊圈,饲养羊、狗等牲畜,周边随处堆放垃圾、杂物,并在城墙上安装了风电装置,严重影响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4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从媒体报道发现大红泉堡文物保护隐患线索并立案办理,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固定证据,查阅资料并听取文物保护专家意见,查明安某某及家人自1998年起在大红泉堡内修建房屋、羊圈,并安装风力发电设备,且在2006年大红泉堡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安某某一家仍未停止侵占行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针对该历史遗留问题,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采用“检察建议+协商沟通”机制,多次协同文物保护部门现场释法说理,促成安某某同意搬迁并签订整改承诺书。2021年,文物保护部门组织专人对大红泉堡残余违建全部拆除,恢复文物原貌,并聘请安某某担任大红泉堡的文物保护员。
【典型意义】
明长城-大红泉堡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独特的历史、艺术和文化价值。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并助力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性与风险点,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化解矛盾,协助解决违法行为人的生活困难,避免滋生新的社会矛盾。同时聘请违法行为人担任文物保护员,推动“违法者”向“保护者”转变,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魏育红 张美瑶 徐 磊 邵 萌 马欣怡)